康政知〔2020〕10号
各乡(镇)人民政府,县直及省州驻康各单位:
根据县委组字〔2020〕41号文件精神,经县政府党组会议于2020年4月30日研究决定:
田 江同志为县城乡供排水服务中心主任、县水务局副局长;
马 青同志为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、县财政局副局长;
张亚宁同志为县移民办公室主任,不再担任县劳务办公室主任职务;
马英勇同志为县农村能源发展中心主任;
马得华同志为县森林公安局局长(试用期一年),不再担任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职务;
孙良忠同志为县一中校长(试用期一年);
姜 芳同志为县劳务办公室主任(试用期一年),不再担任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;
肖赤涛同志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(试用期一年),不再担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。
马如芳同志为县景古红色政权纪念馆副馆长(正科级,试用期一年),不再担任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职务;
苏俊斌同志为县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主任(试用期一年),不再担任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;
闫作兰同志为县司法局苏集司法所所长(试用期一年);
张 丽同志为县司法局八松司法所所长(试用期一年);
马 娟同志为县教育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,不再担任县三中副校长职务;
张文君同志为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马中元同志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林小军同志为县园林绿化中心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马孝义同志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周德霞同志为八松乡农村公路管理所副所长(试用期一年);
马学伟同志为县审计局副局长(正科级),不再担任县司法局苏集司法所所长职务;
梁学鸿同志不再担任县移民办公室主任;
张明智同志不再担任县能源办公室主任职务;
马德华同志不再担任县供排水服务中心主任、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;
朱亚辉同志不再担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;
马致忠同志不再担任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;
聂恪己同志不再担任县司法局八松司法所所长职务;
马成才同志不再担任鸣鹿乡计生办公室主任职务;
温建斌同志不再担任八松乡农村公路管理所副所长职务。
康乐县人民政府
2020年4月30日